2021年10月12日,煤科院作為煤礦專用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支護設備分會的掛靠單位,在北京組織召開GB 25974.1-2010《煤礦用液壓支架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復審會議。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鄭厚發,煤礦專用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陶崢,煤科院副總經理、支護設備分會主任委員王曉東,安標國家中心審核發放中心主任康迎春,中國煤礦機械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袁智,煤科院科技發展部主任郭玉輝,煤科院檢測分院副院長劉欣科等出席會議,并組成復審專家組。該標準牽頭起草單位中煤科工開采研究院開采裝備技術研究所10余人參加了會議。支護設備分會秘書長姚玉維主持復審會,并報告了支護設備分會歸口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建設情況。
會上,陶崢秘書長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進行了解讀和宣貫,對本次標準復審會提出了要求。鄭厚發主任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進行了解讀,對標委會下一步重點工作和本次強制性國家標準復審工作提出建議。
標準起草單位李明忠研究員和趙志禮研究員對GB 25974.1-2010《煤礦用液壓支架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的使用情況進行了匯報。專家組在聽取匯報的基礎上,對該標準的適用性、先進性、規范性和時效性進行了充分論證,結合煤礦用液壓支架產品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特殊作用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要求,作出了保留該強制性國家標準并進行進一步修訂的復審結論,建議將該標準變更為強制性國家標準《煤礦用液壓支架安全性要求》,并配套提出推薦性國家標準《煤礦用液壓支架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的立項申請。專家組還分別對該標準在煤礦用液壓支架生產、使用、檢測等環節發揮的作用進行了分析和評價。
GB 25974.1-2010《煤礦用液壓支架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于2011年6月1日實施以來,有效提高了我國煤礦用液壓支架產品水平,大大提升了煤礦井下工作面頂板支撐、作業空間及人身與設備的安全性,為我國煤炭高效與智能化開采技術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復審會后,將對該標準進行進一步修訂。該標準修訂實施,將對貫徹《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煤礦支護設備標準體系、進一步推動煤礦支護設備技術進步和保障煤礦安全生產作出更大貢獻。
檢測分院供稿